專利構想表﹙索引表﹚欄位詳細說明

 

編號:為此構想案於所內之檔案編號。發明人不必填寫,由專利委員會承辦人員於接件時填寫。

 

中文名稱:發明人依據提出構想案之技術內容及所要主張之專利權範圍妥善命名。

 

英文名稱:中文名稱之英譯。

 

發明人及貢獻比例資料:對於本構想案有實質貢獻之人員。包括構想提出、實驗設計、問題解決等,並依照其個別具體參與之事實與比例填寫。離職發明人的貢獻比例和事實,仍需依照其實際參與之情形列入考量。

 

先前技術檢索:發明人在計畫過程中或發明完成時,針對本構想之內容於公開網站進行之相關資料檢索,包括科學文獻或專利文件等,並進一步判讀檢索所得之資料是否與本構想相關。如相關,請附上一份影本。

 

發明緣起:產出本構想案之計畫背景。

 

專利權共有人:是否有廠商或第三者參與進行研發,並協定專利權或其他權利上之共享。

 

目前完成程度:本構想案目前實際完成情形。

 

運用狀況:本構想案之技術目前是否已有技術移轉。

 

建議申請專利地區:發明人針對構想案之技術內容,建議於哪些國家進行申請。

註:如勾選大陸,請註明是否包括於香港進行申請;歐洲,則請指定明確國別,例如法國、英國等。

 

對外發表訊息:構想案相關內容,是否曾經或預計對外發表。如有,請註明時間、地點或刊物,並附上發表內容之影本一份;如無,請填否。

 

緊急提出申請與否:因特別因素,如公開發表或技術移轉等,需緊急進行專利申請。

 

關鍵字:針對此構想案內容,發明人提供之關鍵字。

 

構想內容:參考說明。

 

附件:包括:

1.      契約書影本:如有廠商或第三者參與計畫,請附上契約書影本,供確認智財權歸屬。

2.      研究紀錄簿封面及內容頁影本:構想案重要內容或實驗數據支原始記錄及其封面影本。

3.      照片:若有雛形機或樣品等,請附上照片一式二張。

4.      其他:應各單位主管要求提列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