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本所為處理專利審查、專利申請及管理等有關事宜,特設本委員會。
二、任務:
(一)相關單位送本所相關專利之審查。
(二)本所人員申請專利之初審,協助申請人撰寫專利申請文件及辦理申請手續。
(三)專利之管理。
(四)有關專利法規之收集及宣導。
(五)專利侵害之鑑定
(六)智慧財產權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處理。
三、組織:
本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所長指定,委員五至七人、秘書一人,由召集人在各組研究人員中遴選,向所長推薦(均為無給職)。
四、業務執行:
(一)專利申請及管理
1.構想之初審 本所研究人員對其研究成果擬提出申請專利前,應將其構想向本委員會提出,經審查同意後再進行申請作業,專利構想表見附件。
2.電腦資料查詢 申請人之構想,必要時由本委員會協助查詢相關資料。
3.協助專利文件之撰寫專利申請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Claim)之書寫由委員會指定人員予以協助。
4.辦理申請手續 申請文件齊全後,由委員會備文及必需費用,向中央標準局提出申請並協助申請後之補正申復,再審查等後續事宜。惟必要時得委專利事務所代辦。
5.專利之管理 專利相關文件之保管及年費繳納
(二)專利審查
1.審查人員之指定每一專利審查案件由召集人指定二人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予討論。
2.由本委員會秘書整理後答覆經濟部或中央標準局。
(三)專利侵害之鑑定依照「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專利侵害鑑定標準作業規範」辦理
五、
本綱要經主管會議通過並經所長批示後實施。
示後實施。
附:建議之工作人員
召集人 黃中平
委員 黃中平 黃種金 陳文亮 楊炳輝
委員
朱文深 張俊明 陳清泉 朱燕華
秘書 陳玉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