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專利委員會工作綱要

八十五年七月一日主管會報通過

一、宗旨:本所為處理專利審查、專利申請及管理等有關事宜,特設本委員會。

二、任務:

(一)相關單位送本所相關專利之審查。

(二)本所人員申請專利之初審,協助申請人撰寫專利申請文件及辦理申請手續。

(三)專利之管理。

(四)有關專利法規之收集及宣導。

(五)專利侵害之鑑定

(六)智慧財產權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處理。

三、組織:

本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所長指定,委員五至七人、秘書一人,由召集人在各組研究人員中遴選,向所長推薦(均為無給職)。

四、業務執行:

(一)專利申請及管理

1.構想之初審  本所研究人員對其研究成果擬提出申請專利前,應將其構想向本委員會提出,經審查同意後再進行申請作業,專利構想表見附件。

2.電腦資料查詢 申請人之構想,必要時由本委員會協助查詢相關資料。

3.協助專利文件之撰寫專利申請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Claim)之書寫由委員會指定人員予以協助。

4.辦理申請手續 申請文件齊全後,由委員會備文及必需費用,向中央標準局提出申請並協助申請後之補正申復,再審查等後續事宜。惟必要時得委專利事務所代辦。

5.專利之管理 專利相關文件之保管及年費繳納

(二)專利審查

1.審查人員之指定每一專利審查案件由召集人指定二人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予討論。

2.由本委員會秘書整理後答覆經濟部或中央標準局。

(三)專利侵害之鑑定依照「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專利侵害鑑定標準作業規範」辦理

五、 本綱要經主管會議通過並經所長批示後實施。
示後實施。
附:建議之工作人員

召集人 黃中平

委員   黃中平  黃種金  陳文亮  楊炳輝

委員   朱文深  張俊明  陳清泉  朱燕華

秘書   陳玉芬